美国环保署(EPA)刚刚发布了一项能效规范的第2稿,旨在将单独的LED和CFL照明灯规范进行合并。
这项雄心勃勃的计划于去年10月启动,当时EPA针对包括定向灯、全向灯、半定向灯和装饰灯在内的一般照明灯发布了一项具有技术中立性的规范初稿。该计划不涵盖以下照明灯:采用外部镇流器的照明灯、采用非ANSI灯座的照明灯、 符合扎嘎(Zhaga)标准的光源以及用于替换线性荧光灯或高密度放电灯的LED照明灯。
尽管有些要求(例如,发光效率、相关色温(CCT))比较容易进行合并,但其他要求(例如,最低使用寿命、功率因数)已经证明难以在LED和CFL制造商之间达成一致,这就造成了不同的最低性能标准。与此同时,有些要求(包括针对所有照明灯的LED灯工作频率和调光要求)被列为“待定”,这表明在最终稿发布之前至少还要发布一份草案。
在去年举行的一次利益相关者会议上,EPA提议,如果能够大幅降低LED灯的制造成本的话,可将LED灯的使用寿命要求从≥25,000小时降至≥10,000小时,这样可降低零售价格并加快市场转变进程。EPA最近得出这样的结论:“虽然将LED灯的最低使用寿命降至10,000小时可为低售价产品更快地推向市场带来新的机会,但相关成本削减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未知,并且可能并不显著”。于是决定将非装饰LED灯的最低使用寿命保持在25,000小时。
表1. 发光效率要求:所有灯泡(资料来源:ENERGY STAR Lamp Program V1, D2)
表2. CCT要求(资料来源:ENERGY STAR Lamp Program V1, D2)
表3. 额定使用寿命要求(资料来源:ENERGY STAR Lamp Program V1, D2)
表4. 功率因数要求:所有>5 W的照明灯(资料来源:ENERGY STAR Lamp Program V1, D2)
有关详细信息,请访问:http://www.energystar.gov/index.cfm?c=new_specs.lamps。EPA鼓励利益相关者就规范内容提交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截止日期为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