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消协联合北京、上海、广东三地消费者协会发布的节能灯比较试验报告显示,半数以上的样本总体节电效果较好,但一些节能灯样本的光照效果达不到标识值,还有的产品灯光通维持率低,寿命短,“节电不节钱”。
自2006年第三季度起,中消协就联合北京、上海、广东三地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对市场上销售的23个品牌的节能灯样本,委托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对其功率、色容差、初始光效、光通维持率等四项技术性能指标进行测试和比较。
按照国家标准,节能灯的寿命应达到6000小时以上,2000小时光通维持率不应低于80%。而在这次比较试验的样本中,只有8个品牌的样本的2000小时光通维持率较好。有3个品牌的6只测试灯甚至没有全部点足2000小时。两个品牌样本的2000小时光通维持率低于80%,其中一个样本只有70%。
比较试验发现:多数样本的实测功率值低于标称值,半数以上样本的总体节电效果较好,但有36%的样本的节电水平有待提高。一种“厦华”节能灯样本实测功率过低,照明效果不好。国家电光源质检中心专家说,消费者评价市场销售的许多品牌节能灯产品“节电不节钱”,主要就是因为灯的光通维持率低,寿命短,更换频繁。通过样本的价格与性能比较还发现,并非价格越高,性能指标越好。一款售价24.75元/只的“GE爱迪生”样本光照寿命较短,和售价五六元的样本效果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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