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8日介绍,国家发改委、国家广电总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有线电视收费管理,全面梳理涉及有线电视服务的收费项目,对不合理收费项目要予以取消。
原来,有线电视收费也有诸多“不合理”。而此前,公众看到的,都是因为少数家庭因为有线电视收费项目太多、费用太贵而“私装”有线电视收视装置,从来没想到,原来有线电视管理部门的收费也有违规的。
长期以来,有关有线电视信号的接收问题,始终被处于垄断地位的管理部门控制着,并时常利用这一“话语权”警告受众:个人私自安装电线线号设备、私自接收广播电视信号行为,是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要严查。如此情况下,公众就“自觉”地认为,私接广播电视信号行为的确是违法的,因此,即使被相关部门“查处”、“罚款”也是“罪有应得”。而对于广播电视信号用户反映的费用太高、甚至服务质量差等问题,相关管理部门从来没有给予正面回应过。
一个显而易见的情况是,目前,使用市场上“偷卖”电视接收装置的用户,的确很多。因为购买这种可以多年使用的电视信号接收装置,大多只要一二百元,比一些地方的“初装费”都便宜。这还省了每年还需要交纳的上百元“收视费”。